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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0012认证★--制造行业测量体系程序文件


XXXX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GGxxxx ---2019
                                    

 

测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2019年8月1日发布                               2019年8月1日实施

XXXX机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目       录


1. ISO10012.012-2019 《测量管理体系组织结构及职责控制程序》………………..4
2. ISO10012.013-2019《测量不确定度控制程序》…………………………………….8
3. ISO10012.014-2019《测量设备控制程序》…………………………………………11
4. ISO10012.015-2019《测量管理体系监督控制,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21
5. ISO10012.016-2019《测量设备量值溯源控制程序》……………………………..26
6. ISO10012.017-2019《计量检测记录与数据控制程序》……………………………28
7. ISO10012.018-2019《测量设备确认标记与封缄控制程序》………………………32
8. ISO10012.019-2019《测量设备确认间隔控制程序》………………………………34
9. ISO10012.020-2019《测量管理体系环境条件控制程序》…………………………36
10. ISO10012.021-2019《测量管理体系不合格控制程序》………………………….38
11. ISO10012.022-2019《测量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控制程序》………………….40
12. ISO10012.023-2019《测量管理体系人员控制程序》…………………………….42
13. ISO10012.024-2019《测量管理体系外部供方控制程序》……………………….44
14. ISO10012.025-2019《测量管理体系文件,档案资料控制程序》……………….46
15. ISO10012.026-2019《测量策划及测量设备计划控制程序》…………………….48
16. ISO10012.027-2019《测量过程设计和实现控制程序》………………………….50
17. ISO10012.028-2019《测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控制程序》……………………….52
18. ISO10012.029-2019《测量管理体系软件控制程序》…………………………….54
19. ISO10012.030-2019《测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控制程序》……………………….55
20. ISO10012.031-2019《测量设备计量确认控制程序》…………………………….57

 

 

 

 

 


测量管理体系组织结构及职责控制程序
ISO10012.012-2019

1.目的

明确与测量管理体系中各级领导、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为测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实现有效的持续改进提供组织保证。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测量管理体系组织结构及职责范围,它适用于本企业计量检测体系的认证及管理。

3.术语

3.1 计量确认:为保证测量设备符合预期使用要求所需要的一组操作。
3.2 计量检测体系:为保证测量设备满足预期使用要求所建立的包括计量标准在内的测量设备的管理,确认和使用的质量保证、成本保证的体系。

4.测量管理体系组织结构

4.1测量管理体系组织结构图见《测量管理手册》附录A

5.最高管理者职责

5.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贯彻。
5.2 制定本公司计量方针、计量目标,批准和发布《测量管理手册》,并使全员理解、沟通和实施。
5.3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有效的测量管理体系,对本公司测量管理体系及计量质量承担责任,实现管理承诺,确保整个公司满足计量要求。
5.4 创造并保持使员工能充分参与实现测量管理体系的计量目标的内部环境,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施全员参与。
5.5 任命管理者代表。
5.6 确保公司内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得到规定和沟通。
5.7 保证本公司测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确保资源配置。
5.8 组织召开重要的计量会议,作出重大决策,批准重大纠正和预防措施。

6.总工程师职责

6.1负责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和组织结构的组建。
6.2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强化员工计量意识。
6.3组织落实公司测量管理体系在测量设备、环境条件和人员方面的需要,保证本公司计量工作的正常开展。
6.4 负责测量管理体系手册审核、代表总经理批准测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并发布实施。
6.5 定期对测量管理体系的审核和评审,并督促检查评审中出现的问题纠正。
6.6 负责测量管理体系运行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处理。
6.7 充分发挥测量工作在科研、新产品开发、产品质量分析、生产工艺的改进等方面的作用。
6.8 负责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

7.计量理化中心主任职责

7.1 组织宣传贯彻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方针,制订《测量管理手册》及计量确认体系程序文件并组织实施。
7.2 负责组建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建立公司量值溯源体系。
7.3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每年进行一次测量管理体系的审核以保证测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和实施。
7.4 负责测量设备周期检定计划的实施,保证测量设备完好。
7.5 负责组织公司测量设备入厂的确认工作。
7.6 负责组织编制尚没有国家检定规程的测量设备的测量方法或校准规程等技术文件。
7.7 组织对失控失准的测量设备造成的影响采取纠正措施。
7.8 组织协调检验、制造、能源、采购、安全环保和测量设备使用部门的计量管理,并实施计量监督。
7.9 负责产品制造检验计划中测量工作策划。
7.10 组织对计量人员的技术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更新知识。

8.测量设备使用部门主任、部长职责

8.1 明确本单位计量负责人和兼职计量员,认真执行计量法规和测量管理体系质量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
8.2 积极配合计量部门对测量设备的周期检定工作,严禁使用超期和不合格的测量设备。
8.3 测量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告计量部门并立即停止使用。
8.4 正确选择、使用和维护测量设备并保持其完好性。

9.能源部部长职责

9.1 认真执行第8款职责
9.2 负责制定能源测量设备配备计划。
9.3 负责提供公司一级、二级能源测量统计资料和原始凭证。
9.4 负责设备改造中测量设备和使用中的设备上的仪器仪表的控制。

10.采购部部长职责

10.1 认真执行第8款职责
10.2 负责提供大宗物料计量检测统计资料和原始检测记录。
10.3 负责组织提供定额管理计量检测统计资料及原始凭证。
10.4 负责制定能源测量设备配备计划。
10.5负责提供公司一级、二级能源检测统计资料和原始凭证。
10.6 负责公司量具、仪表的采购工作。

11.工艺部部长职责

11.1 执行计量法律、法规和测量管理体系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
11.2 负责编制产品制造工艺过程中,正确选择测量设备的测量能力,以保证满足产品检测精度的要求。负责公司测量设备技措计划的实施和购置与验收。

12.安技环保部部长职责

12.1 执行计量法律、法规和测量管理体系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
12.2 负责组织提供安全保障检测统计资料和原始凭证。
12.3 负责组织提供环境监测统计资料和原始凭证。

13.人力资源部部长职责

13.1 负责组织安排计量检定、测量、理化检验、计量管理人员的培训。
13.2 负责对公司计量检测人员的配备。

14.财务部部长职责

14.1 负责保证测量设备检定与修理资金。
14.2 负责测量设备配备购置资金。

15.设计部部长职责

15.1 负责产品设计过程中的测量工作的策划。

16.战略发展部部长职责

16.1执行计量法律、法规和测量管理体系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

17.计量理化中心计量技术室室主任职责

17.1 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测量设备周期检定
17.2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计量标准器,在用测量设备的档案、帐、物、卡的管理。
17.3 负责组织制定与实施完善检测手段的措施计划,对重大不合格测量设备及理化试验不合格项进行评审。
17.4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程,并指导计量人员按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检定或校准。
17.5 负责执行测量管理体系手册及程序文件。
17.6 负责组织计量监督和检查,对监督和检查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向计量理化中心主任报告。
17.7 参与生产、科研、技改、技措测量设备的策划或评审。组织新技术,新标准的学习,宣贯。
17.8 负责组织测量设备修理,外委测量设备的送检工作。

18.计量理化中心专业室室主任职责

18.1 负责组织实施测量设备周期检定计划、巡检和抽检工作。
18.2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测量管理手册及体系程序文件。
18.3 负责组织协调检定、测试人员的工作,及时组织对不合格测量设备或部件的处理,同时做好各项报表工作。

19.集团公司专、兼职计量员职责

19.1 监督公司测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实施,对确认体系文件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到计量理化中心。
19.2 兼职计量员协助计量理化中心,对本单位在用计量器具执行间隔确认,按规定时间将计划规定的计量器具送计量理化中心相应检定室,送检率达到100%。
19.3 管理好所管辖的测量设备,建立健全测量设备台帐、卡,确保帐、卡、物一致。
19.4 专职计量员严格执行测量设备检定计划,认真做好周期检定、巡检工作。
19.5 专职计量技术人员保存好检定记录,保证所使用的检定规程是最新版本(国家标准)。
19.6 专、兼计量员监督职责的其它内容见《计量监督工作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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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共 4 页 第 1 页
1.目的与范围
    对已发生不合格分析其原因,确定潜在不合格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发生或再发生。以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实施持续改进,提高测量质量。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测量管理体系运行和测量设备和测量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或发现潜在不合格原因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
本程序对识别不合格、纠正措施的制定、跟踪、记录、验证和改进作了具体规定。
2.职责分配
2.1质量部负责组织和检查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并进行跟踪验证其效果。
2.2各责任单位负责有关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2.3管理者代表负责重大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3、实施过程
3.1纠正措施的过程
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是改进活动的一个过程。识别不合格是过程的输入;确定不合格、分析不合格原因,制定和采取纠正措施,进行评审,跟踪和验证是过程的活动;完成纠正措施并达到持续改进是过程的输出。应全面实施控制,资源是纠正措施所提供的条件。
3.2预防措施过程
3.2.1预防措施是指为了消除潜在的不合格,分析其原因,防止其发生所采取的措施。开展预防措施是测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建立自我完善机制,实施持续改进的重要内容。
3.2.2 潜在不合格包括测量设备、测量过程和测量管理体系运行方面,特别要注意顾客的投诉意见。
3.2.3 制定和实施预防措施是改进活动的一个过程。识别潜在的不合格是过程的输入;分析原因、制定和实施预防措施、跟踪和验证是过程的活动;完成预防措施并达到质量改进是过程的输出,应全面加以控制;资源是预防措施所提供的条件。
3.3识别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
3.3.1不合格可分为测量过程的不合格、测量设备的不合格和测量管理体系运行不合格,不合格涉及形成的全过程,也涉及已出具测量结果后形成不合格,均需要按程序文件进行受控。
测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JP-JLCX-15(0) 第一版    第0次修改
标题 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共 4 页 第 2 页
 3.3.2 当出现下列不合格情况时,均属于必须采取纠正措施:
① 测量过程中发生批量产品不合格或类似的不合格情况多次重复发生;
② 测量设备、测量过程和产品中发现的重要不合格;
③ 发现测量过程失控;
④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中发现的重要不合格项;
⑤ 顾客投诉、发现的批量产品不合格。
3.3.3生产过程中每日对所产生的测量不合格信息按不合格控制的要求,应填写《不合格评审单》报生产部。
3.3.4产品生产的测量过程中所形成的批量不合格,由生产部提供信息报质量部。
3.3.5顾客投诉的不合格信息由销售部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反馈至质量部,质量部根据不合格的分类,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并要求限期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3.3.6管理评审由可靠办提供评审报告,内部审核由审核组长提供审核报告,及附上《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记录表》
3.3.7根据已发生的不合格,确定是否需要制定纠正措施,其中体系审核的不合格项目审核组确定。如需要制定纠正措施,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记录表》交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
3.3.8 各单位应收集本单位的信息,跟踪顾客意见和服务报告,进行市场调研;并根据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员工合理化建议等情况,及时的发现和提出潜在的不合格问题,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报质量部。
3.3.9质量部应根据技术指标要求,跟踪测量过程控制出现的问题,通过产品的质量检验、跟踪检验过程(也是一种测量过程),及时的发现和提出潜在的不合格问题,并根据各单位填报的《质量信息反馈单》和本部门所进行的分析统计资料,分析潜在的不合格内容,下达《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通知》。
3.3.10质量部对各单位拟定采取预防措施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限期完成。对责任部门原因分析不准确的,质量部可召开有关部门的专题分析会议分析研究,并采用统计技术进行分析,对实施的纠正预防措施作出决策。
3.4不合格原因的分析
测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JP-JLCX-15(0) 第一版     第0次修改
标题 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共 4 页 第 3 页
 3.4.1责任部门在收到《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通知》后,应进行不合格原因分析,可召开分析会,原因分析过程中应积极采取统计技术,找出不合格产生的根本原因。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
① 未正确执行标准;
② 标准及其他程序或规定不适合;
③ 人员缺乏培训,测量能力不强或业务水平不够;
④ 测量设备失效,故障,不合格或误操作;
⑤ 测量或校准计划没有执行;
⑥ 资源不足或工作条件和环境不符合要求;
⑦ 检验控制不良;
⑧ 管理不严,缺乏有关程序、规定等。
3.4.2对重大问题所产生的不合格,必要时应由质量部召开专门分析会,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纠正措施方案。
3.5编制纠正措施计划
3.5.1责任部门已发生的不合格,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应制定具体的纠正措施,要杜绝不合格的再次发生,把建议的纠正措施计划填写在《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记录表》上。
3.5.2纠正措施计划的制定,必须权衡风险,利益和成本,纠正措施应与发生不合格的风险程度相适应,以确定适宜的纠正措施并经质量部审核同意。
3.5.3对重大的测量问题或严重不合格所确定的纠正措施,质量部应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门会议进行评审,必要时需进行论证,纠正措施计划实施前需经质量部审批,重大项目纠正措施计划要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3.6 制定预防措施计划
3.6.1 责任部门对潜在的不合格,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应制定具体的预防措施计划,要预防潜在的不合格,防止其发生。并把建议的预防措施计划填写在《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记录表》上。
3.6.2 预防措施计划的制定,必须权衡风险、利益和成本,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以确定适宜的预防措施,并经质量部审核同意。重大项目的预防措施计划要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测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JP-JLCX-15(0) 第一版    第0次修改
标题 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共 4 页 第 4 页
3.7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3.7.1责任部门应严格按审核批准的纠正预防措施组织实施,实施中要力求实效,以达到不再发生。
3.7.2在实施纠正措施时,如出现新的问题要及时向质量部反映,当纠正措施完成后,责任部门应将纠正措施完成情况填写在《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记录表》上。
3.8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和记录
3.8.1 纠正预防措施在实施过程中,质量部应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以促进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3.8.2 责任部门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要做好各种记录,应提出完成纠正预防措施及效果的证实材料,并在《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记录表》上填写完成情况,然后一并报质量部(或审核组),质量部与可靠办要组织验证。
3.8.3 对测量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所需采取的纠正措施、记录、均由质量部统一整理归档。由于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所提出的不合格,所需采取的纠正措施、记录、均由可靠办统一整理归档。
3.8.4 对预防措施实施的所有记录,均由质量部统一整理归档。
3.9 纠正预防措施的验证
3.9.1 对已完成的纠正预防措施,质量部和可靠办应进行验证,凡证实纠正措施已完成,质量部和可靠办或审核员在《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记录表》上签注验证意见,作为验证记录。需要时,质量部和可靠办也可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验证。
3.9.2 凡发现纠正预防措施未达到预期目的,或纠正预防措施本身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则应要求责任部门重新分析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计划,按上述过程再次进行,直到纠正预防措施有效为止。
3.9.3 已完成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记录表》及其有关证实材料报质量部或可靠办审核。
3.9.4 凡涉及有关文件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或要作新的规定,则应按《文件管理程序》规定进行修改或补充。
3.9.5 凡已实施过的纠正措施,以后再发生相同的不合格造成重大损失者,按
测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JP-JLCX-15(0) 第一版    第0次修改
标题 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共 4 页 第 4 页
质量事故处置,给相关人员予以处罚。
3.9.6质量部或可靠办要做好有关纠正预防措施的各项记录及验证材料的归档。
4.相关/支持性文件
4.1 《测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管理程序》
4.2 《文件管理程序》
4.3 《记录管理程序》
4.4 《不合格控制程序》
5.记录
 《质量信息反馈表》
《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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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不确定度控制程序
ISO10012.013-2019
1.目的

通过对测量过程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分析评定,实施测量不确定度的有效控制,确保测量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测量设备测量不确定度控制办法。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科研、生产过程中对测量不确定度的控制。

3.职责

3.1 计量理化中心负责对测量不确定度的解释。
3.2测量设备的策划部门或测量使用部门负责测量不确定度的分析、计算和报告。

4.测量不确定度及其累计影响

4.1测量不确定度定义
    测量不确定度是指“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任何测量,即使是最完善最精密的测量,必然会存在误差,其测量值只能接近“真值”,或趋近于“约定真值”。所以,测量不确定度是对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的“真值”或“约定真值”趋近程度的评定结果,因而,在说明或使用测量结果时,都必须考虑测量测量不确定度。
4.2 测量不确定度的累计影响
所有测量均通过测量设备来实现,测量设备应具有溯源性,测量设备是通过向上逐级比对,直至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测量标准或者国际上公认的相关领域其他测量标准。由于误差具有传递性,每次比对都要得到一个测量不确定度,这种累计影响,校准链越长,测量不确定度就越大,因此应对其累计影响加以控制。

5.影响测量不确定度的因素

5.1 对被测量的定义不完整或不完善。
5.2 实现被测量定义的方法不理想。
5.3 被测量的样本不能完全代表所定义的被测量。
5.4 对测量过程受环境影响的认识不周全,或对环境条件的测量与控制不完善。
5.5 对仪器的读数存在人为偏差。
5.6 测量仪器计量性能(如灵敏度、鉴别力阈、分辨率、死区及稳定性等)上的局限性。
5.7 赋予计量标准的值和标准物质的值不准确。
5.8 引用的数据或其他参量的不确定度。
5.9 与测量方法和测量程序有关的近似性和假定性。
5.10 在表面上看来完全相同的条件下,被测量重复观测值的变化。

6.测量不确定度控制与评定

6.1 测量不确定度的控制范围
6.1.1 测量总不确定度应为被测参数允差的1/3—1/10之间。
6.1.2 在高精度测量条件下,总不确定度可达到被测参数允差的1/2。
6.2 满足测量不确定度达到规定要求的方法
6.2.1当测量不确定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重新选择合适精度的测量设备。
6.2.2应选择具有一定水平的测量人员操作。
6.2.3需重新定义被测参数或重新设计测量方法。
6.2.4改善环境条件。
6.2.5选择使用更高一级的测量标准。
6.3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6.3.1 标准不确定度的A类评定
对被测量X,在重复性条件下或复现性条件下进行n次独立重复观测,观测值为xi(i=1,2,…,n)。算术平均值x为
x=(x1+x2+…+xn)/n
其标准不确定度为:
                  U(X)=√1/n(n-1)×∑(xn- x)2
6.3.2 标准不确定度的B类评定
当被测量X的估计值 xi不是由重复观测得到,其标准不确定度u(xi)可用xi的可能变化的有关信息或资料来评定。
B类评定的信息来源有以下六项:
a. 以前的观测数据;
b. 对有关技术资料和测量仪器特性的了解和经验;
c.生产部门提供的技术说明文件;
d.校准证书、检定证书或其他文件提供的数据、准确度的等级或级别,包括目前暂在应用的极限误差等;
e.手册或某些资料给出的参考数据及其不确定度;
f.规定实验方法的国家标准或类似技术文件中给出的重复性限r或复现性限R。用这类方法得到的估计方差u2(xi),可简为B类方差。
6.3.3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uc为对各个不确定度ui,包括A类不确定度si和B类不确定度ui进行合成,即:uc2=∑si2+ui2
式中:uc—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si—A类标准不确定度评定
      ui—B类标准不确定度评定
6.3.4扩展不确定度
扩展不确定度用合成不确定度Uc乘以覆盖因子k而得到:U=kuc
要想确切了解覆盖因子k值的大小,即置信水平多少并非容易,因为需要了解各Xi概率分布,这里采用t分布临界值,取k=2,置信水平95%,取k=3置信水平99%。

7.测量不确定度的报告

报告测量不确定度有两种方式。一类是直接用(未扩展的)合成标准不确定度,另一类是使用扩展不确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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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ISO10012.014-2019

1.目的

为了确保测量设备处于有效的受控状态,通过对测量设备配备、封存、报废和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及其确认间隔的控制管理,以确保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满足计量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测量设备审批、采购、入库检定、发放、检定、停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原则。

3.术语

3.1 测量设备:测量仪器、测量标准、参考物质、辅助设备以及进行测量所必需的资料的总称。
3.2 计量器具:单独或附属设备一起用进行测量的装置。

4.测量设备配备要求

4.1 能源、经营管理的测量设备综合配备率应达到98%。
4.2.用于工艺控制及产品质量检验的测量设备的配备率应达到100%。
4.3 用于安全环保及医疗卫生的测量设备应按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配备,以满足实际需要。

5.采购与审批

5.1 凡需要购置测量设备的(低值易耗仪器仪表)单位必须填写购置计划单(不含产品配备仪器仪表)由计量理化中心技术室审核后填写。采购供方要满足ISO10012.013-2019《测量管理体系外部供方控制程序》规定。
月份费用预算明细表报财务部,由财务部下发采购部采购。
5.2 凡由科研费或技措费购置的测量设备,在签订合同前应由总师办或工艺部组织计量评审。
5.3 计量理化中心根据使用和设计部门的技术要求,按有关规定对需要选购的测量设备进行下列内容审核与选配:
5.3.1测量设备的准确度等级。
5.3.2 测量设备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
5.3.3测量设备的测量性能、测量范围。

6.测量设备的分类管理

6.1 计量理化中心按国家规定十大类计量专业(几何量、力学、温度、电磁学、电子、时间频率、电离辐射、光学、声学、标准物质)统一管理,各专业室、组按照《测量设备管理目录》对全公司所有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应做到帐、卡、物相符。
6.2 测量设备的A、B、C分类管理
6.2.1 A类测量设备
6.2.1.1 用于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和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经认证授权的计量标准器。
6.2.1.2 用于能源管理对计量数据要求高的计量器具。
6.2.1.3 用于对产品性能机械运转进行试验或检验的计量器具
6.2.1.4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环保、医疗卫生的计量器具。
6.2.1.5 用于锅炉及辅助设备、压力容器制造所使用的压力表。
6.2.2  B类测量设备
6.2.2.1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验对计量数据要求较高的各种计量器具。
6.2.2.2 用于压力、液位控制的压力表、氧气表、乙炔表、丙烷表、氨气表、吸入器、真空表。
6.2.2.3 用于公司内能源核算的计量器具。
6.2.2.4 用于定额管理原材料发放的计量器具。
6.2.2.5 用于科研试验精密测量的计量器具。
6.2.3  C类测量设备
6.2.3.1 用于测量设备、机床、开关柜上不易拆卸的仪表。
6.2.3.2 用于仪器和设备检修,作为工具用且不影响产品质量检验的仪器仪表。
6.2.3.3 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以及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自制专用计量器具。
6.3 构成固定资产的测量设备管理
6.3.1 凡原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使用年限2年以上非易损易耗的测量设备均构成固定资产。
6.3.2 构成固定资产的测量设备,计量理化中心建立测量设备固定资产分类帐,做到帐、物相符。
6.3.3 新增加构成固定资产的测量设备,必须经计量理化中心验收方能报销和领用。
6.4 测量设备的流转管理
6.4.1 入库验收
6.4.1.1 外购进公司的全部测量设备都要进行入库检定和验收,否则财务部门不得给以报销。
6.4.1.2 经入库检定和验收的测量设备签发“入库合格证”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由检定员编号,登帐后方可入库。
6.4.1.3 对公司无权检定的测量设备,进公司后必须向计量部门提交技术文件和合格证由计量部门外委检定。
6.4.1.4 经检定不合格的测量设备由计量理化中心出具报告,采购部门负责退货。
6.4.1.5 凡自制的量具入库前,必须送交工具检定站检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6.4.2 发放与领用
6.4.2.1 各部门需用的仪器仪表必须将计划报计量理化中心并由该部负责领出和发放。
6.4.2.2 库房负责人见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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