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灭火设备认证依据标准
认证依据标准见附件《灭火设备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及认证依据
标准》。
上述标准原则上应执行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版本。当
需使用标准的其他版本时,则应按国家认监委发布的适用相关标准要求的
公告执行。
3 认证模式
实施灭火设备产品强制性认证的两种基本认证模式为:
基本认证模式一:型式试验 + 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 获证后监督
上述获证后监督是指获证后的跟踪检查、获证后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
测或者检查、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者检查三种方式之一。
基本认证模式二:型式试验 + 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应采用基本认证模式二,其它灭火设备产品应采用
基本认证模式一。
认证机构应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
证模式选择与确定》的要求,对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并结合分类管理
结果在基本认证模式的基础上酌情增加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
查(初始工厂检查)等相关要素、对获证后监督各方式进行组合,以确定
认证委托人所能适用的认证模式。
4 认证单元划分
原则上,同一生产者(制造商)、同一生产企业(工厂)、同一类别、
同一材料、同一结构、同一形式为一个认证单元。
认证委托人依据单元划分原则提出认证委托。
认证单元划分见附件《灭火设备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及认证依据
标准》。
★四川军标认证★四川质量认证★四川知识产权认证★四川ISO27001认证★四川AS9100认证★四川CRCC认证★四川ISOTS22163认证★四川CMA认证★四川CNAS 认证★四川CCCF认证★四川CMMI认证★ |